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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和矿业权区别

采矿权和矿业权区别

  • 我国矿业权之采矿权制度梳理 德恒探索 德恒律师事务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第二条规定:“矿业权出让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矿业权审批权限,以招标、拍卖、挂牌、申 什么是探矿权和采矿权? 两者有什么差别? 我国一直用探矿权和采矿权代表矿资产,这使得“矿业权”一词承担了双重责任。 在许多情况下,其法律属性与资产属性混在一起,导致 什么是探矿权和采矿权?两者有什么差别?百度知道

  • 采矿权 百度百科

    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矿政管理实务之九: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关系 探矿权和采矿权是根据矿产资源开发中所处的不同阶段而划分出来的一对权利主体、客体、内容都明显有别但又密切相关的权利。矿政管理实务之九: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关系

  •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2023年第8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出让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矿业权出让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矿业权审批权限,以招标、拍卖、挂牌、申请在先、协议等方式依法向探矿权申请人授予探矿权和以招标、拍卖、挂牌、探矿权转采矿权、协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部门政务

  • 采矿权如何获得? 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审判长解答 新浪网

    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同,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范围也不同。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从定义来看,矿业权是由矿产资源所有者授予的、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并有权处置已经形成的矿业权,有权出售开采的矿产品。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中国人大网

  • 采矿权与矿业权的区别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呢一取得方式不同取得采矿权的方式有三种1.先申请探矿权,经探明矿产资源储量后申请成为采矿权2.通过采矿权主管部 我国的矿业权制度在 计划经济 时期一直付阙,直至1986年3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3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1986年4月12日公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第81条第2款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 采矿权 百度百科

  • 《采矿许可证》与“采矿权”不可混淆

    A公司是一家位于B省境内的中型金矿企业。2013年5月10日,在B省政府举办的金矿采矿权拍卖会上,A公司以5500万的价格成功竞买该金矿采矿权。5月20日,A公司如期全部缴纳采矿权价款后,与当地政府自然资源部门签订了《金矿采矿权出让合同》。6月6日,B省自然资源厅向A公司核发了《采矿许可证 矿业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之辨 文/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巴晶焱(一审承办人) 石艳明 [裁判要旨] 矿业权转让与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的本质区别系矿业权主体是否变更。 若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未导致矿业权主体变更,则不属于矿业权转让,转让合同效力 矿业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之辨 澎湃新闻

  • 矿业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如何区分?采矿权公司法

    案例要旨: 矿业权转让与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的本质区别系矿业权主体是否变更。若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未导致矿业权主体变更,则不属于矿业权转让,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应适用关于矿业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案号:(2019)最高法民申2087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案例要旨: 矿业权转让与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的本质区别系矿业权主体是否变更。 若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未导致矿业权主体变更,则不属于矿业权转让,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应适用关于矿业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案号:(2019)最高法民申2087号矿业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如何区分?公司法探矿权

  •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 (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管办: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有关工作,现将《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3、从资源税费到与矿业权使用费、价款并行缴纳阶段(1994年1998年) 1996年8月29日通过、1997年1月1日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将第五条修改为:“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 大成研究 张亚乐: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和

  • 探矿权 百度百科

    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由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及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矿床勘探报告及其他有 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修订印发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方面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矿业权出让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为做好矿业权价款与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衔接,完善矿业权出让 此外,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在3000万元以下的,价款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由地方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一次性缴清的标准,是由各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分期缴纳价款的采矿权人,应在价款评估备案后2个月内,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和分期缴款方案。国土 采矿权价款 百度百科

  •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矿业权出让

    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修订印发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方面 关于采矿权和探矿权在价值上没有区别 有了矿业权和矿资产两个名词,就知道从资产的角度来看,为什么探矿权资产和采矿权资产没有区别了。现在我们先不用考虑一个矿产地被授予的是探矿权还是采矿权,仅看它的资产由什么构成,值多少钱。例如,某矿产地有1000万吨煤的控制储量,还有2000万吨 关于采矿权和探矿权在价值上没有区别 百度文库

  • 【商事案例】矿业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之辨及违约金

    2矿业权转让与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的本质区别系矿业权主体是否变更。若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未导致矿业权主体变更,则不属于矿业权转让,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应适用关于矿业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国外矿业权、矿资产是两个概念,矿业权通过行政审批获得,矿资产通过市场机制运转首先,我们要引入矿产资源资产(以下简称矿资产)的概念,它同这宗资产是在探矿权名下还是在采矿权名下无关。譬如说有一宗煤炭资源的矿产资源资产,经评估其价值为2000万元,那么不论该资产是作为探矿权 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百度知道

  • 矿业法探 矿山经营权能够进行租赁、承包吗? – 专业文章 –

    矿业权租赁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有所规定,矿业权承包则无明文规定,有学者从采矿权承包角度,认为“采矿权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其拥有的采矿权承包给他人,由他人实际开采,双方按约定分享利润的协议”。 [ 陈坚 条 为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 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7〕29 号) 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 矿业权承包(租赁)合同与变相转让矿业权合同效力之探讨分析

    与矿业权租赁不同,很长时间内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矿业权承包的概念。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均否认矿业权承包的合法性,然而实际上矿业权承包合同却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且被默许 [2]。直至2017年《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出台,才间接认可矿业 作者检索和梳理了涉及采矿权承包合同效力的11个判例,我们总结发现的裁判规则为:法院根据《承包合同》的内容进行区分处理,对依法成立的采矿权承包合同,法院认定为有效;对“名为承包、实为转让”的采矿权承包合同,法院认定为无效。最高法院:采矿权承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附10个相关判例)法

  • 矿法百科 14|什么是矿业权出让收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的精神,2017年7月,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正式明确了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概念:“矿业权出让收益是国家基于自然资源所有权,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而 我国的矿业权制度在 计划经济 时期一直付阙,直至1986年3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3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1986年4月12日公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第81条第2款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 采矿权 百度百科

  • 《采矿许可证》与“采矿权”不可混淆

    A公司是一家位于B省境内的中型金矿企业。2013年5月10日,在B省政府举办的金矿采矿权拍卖会上,A公司以5500万的价格成功竞买该金矿采矿权。5月20日,A公司如期全部缴纳采矿权价款后,与当地政府自然资源部门签订了《金矿采矿权出让合同》。6月6日,B省自然资源厅向A公司核发了《采矿许可证 矿业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之辨 文/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巴晶焱(一审承办人) 石艳明 [裁判要旨] 矿业权转让与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的本质区别系矿业权主体是否变更。 若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未导致矿业权主体变更,则不属于矿业权转让,转让合同效力 矿业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之辨 澎湃新闻

  • 矿业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如何区分?采矿权公司法

    案例要旨: 矿业权转让与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的本质区别系矿业权主体是否变更。若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未导致矿业权主体变更,则不属于矿业权转让,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应适用关于矿业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案号:(2019)最高法民申2087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案例要旨: 矿业权转让与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的本质区别系矿业权主体是否变更。 若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未导致矿业权主体变更,则不属于矿业权转让,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应适用关于矿业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案号:(2019)最高法民申2087号矿业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如何区分?公司法探矿权

  •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 (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管办: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有关工作,现将《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3、从资源税费到与矿业权使用费、价款并行缴纳阶段(1994年1998年) 1996年8月29日通过、1997年1月1日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将第五条修改为:“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 大成研究 张亚乐: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和

  • 探矿权 百度百科

    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由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及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矿床勘探报告及其他有 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修订印发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方面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矿业权出让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为做好矿业权价款与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衔接,完善矿业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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